最近看了在好多年前 Playboy 專訪賈伯斯的文稿。裡面提到,賈伯斯曾經為了籌措旅行經費而去上班,沒錯,「賺錢去旅行」就是他當時上班的目的。

曾經也聽過一種類似的說法,叫做「我不是在旅行,就是在旅行的準備期」。意思是他生活的主軸就是旅行,如果沒在旅途中、而是在上班工作,那是在存錢準備旅行。

想到這邊,不禁又開始想起:那我生活的主軸是什麼?目前做的各種行動又是為了什麼?

為了旅行而工作,賦予了「工作」的意義。那我的工作的意義是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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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工作的意義」真的是大哉問啊。

在這個社會上,應該大多數人都有「工作」的經驗吧?也都為工作的意義這個問題,或多或少找到一些自己的答案吧?

賺錢、存錢、自己很喜歡很享受工作本身、能盡情發揮自己的才華與潛力、獲得成就感、獲得自我價值感、結識同事、獲得某種經驗知識、累積某種專業……。

答案真的太多了。

可能也會有人說:「如果可以,真希望不用工作」、「阿姨我不想努力了」、「我這麼可愛為什麼要上班?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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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某個角度來講,「工作」就是「謀生方式」,而且,這似乎是一個很常被拿來開啟討論的角度。

工作能謀生,因為能賺錢。賺錢,不外乎就如同在賺「點數」,而這點數能拿來換各種資源,像是生存資源。

我自己的話,想法其實很簡單,就是「搞錢維生 / 活下去」跟「做自己喜歡的事」兩件事。

如此兩者而已。

頂多是維生 / 活下去那邊,會再疊加一些義務上去(照顧年老爸媽、照顧後代…等)。

剩下的,主要就是自由去做喜歡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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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只是想自由,自由自在,安安心心做我想做的事,不要來煩我吵我,不要來管我,不要來干涉我。

想到好多年以前的某刻,我驚覺自己很渴望「變強」,而且變強是因為想「證明自己」。

(主要是想證明給爸媽看,想讓他們閉嘴)

現在還是會想變強,也會想多賺點數,但好像無論如何,「喜歡」都已經佔據做一件事最重要的因素了。

我喜歡做的事無非就那些:讀書、思考、寫東西、散步、對話討論、動手做做東西 / 做專案、認識自己、認識世界…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