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一人公司》裡讀到關於質疑「盲目追求成長」的概念,其中一個例子讓人印象深刻。

那個例子是關於一位律師,他會設定好每年要賺多少錢,然後在賺到目標金額後,他會停下來,開始休假,整天衝浪什麼的。

第一次聽到這種作法還真是頗為震驚,畢竟從我的舊觀念來說,誰會設定賺錢的上限XD,應該是設定下限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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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例子給我的啟發有幾個:

1. 賺多少錢這件事看起來多多益善,但實際上還要考量為賺錢所投入的「成本」(花費的時間、是否損害健康…等)。

2. 提早思考自己賺到錢之後想「花在哪」。知道自己想買什麼,才比較好設定賺錢的上限;賺夠之後,也才知道要拿錢去「換什麼酷東西」,例如例子裡的律師會跑去衝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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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想,是不是賺錢能力強到一個程度之後,才有資格思考賺錢上限的設定?

不過,一個反例是作家劉揚銘,他選擇的路線是盡可能降低日常花費,當花費成本降低,他就不用花那麼多時間賺錢了。

印象中他似乎設定每天只花四小時在賺錢上。對他來說,「自由的時間」似乎比錢更重要。

我覺得這個路線有夠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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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也在 FB 粉專「一分鐘健身教室」看到,粉絲主史考特醫生發了一則貼文說:

「有些幸福是摸不到也看不見的,像是身體健康、可支配的自由時間、與家人的緊密關係。」

我看了覺得滿有共鳴。沒錯,賺錢很重要,看得到的資產很重要;但也有些重要的東西,是難以用金錢換到的,例如時間、例如關係。

要擁有這些東西,可能要靠一些知識,可能要靠深刻的自我覺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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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我想到要賺多少錢、要存多少錢這件事,都會回歸到一個核心問題:

「我到底要什麼?」

再延伸就是:「我要取什麼、我能捨什麼?」

我要事業極度成功、但無妻無子也沒關係嗎?

我要投入熱愛之事、卻燃燒健康 die young 也 沒關係嗎?

我都想要、想魚與熊掌兼得,但我能力上做得到嗎?如何做到?是否還有隱形成本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