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時間管理的書與文章超多,方法 / 原則 / 技巧也多不勝數(跟減肥、學英文一樣)。

Paul Graham 在 2009 寫的一篇文章〈 Maker’s Schedule, Manager’s Schedule 〉裡提到,運用時間的可以分成:「創作者」vs「管理者」這兩大類。

我第一次聽這個說法時,覺得有命中到我的痛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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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來說是這樣:

創作者:

- 像是設計師、工程師、作家等。

- 需要長段、連續、不中斷的時間。最小時間單位可能三小時、半天起跳。

管理者:

- 像是老闆、主管、產品經理等。

- 時間單位能切很細、快速切換任務也OK。

但每個人做事時,或多或少都有這兩者的成分,只是可能比例不太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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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時間管理這部分,可以說沒什麼天份,大部分都是後天刻意練習、自我矯正而來的。

比如說,我有時會太投入一件事,整夜不睡覺、一直不吃東西,都是常有的事(現在不太熬夜了,好棒)。

或者,有時我會一直在規劃、安排,卻遲遲不鑽進去,永遠在外面繞呀繞,無法真的進入專注狀態。

要嘛過度投入、要嘛無法進入,想想我也是一個很極端的人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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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套用上述 Paul Graham 的說法,我的症頭大概就是難以在「創作者」與「管理者」的狀態中切換自如。

幸好後來在各類經驗中摸索、練習,逐漸掌握自己的不同模式。

像是,過度投入太久時間、超想整夜不睡爆幹一波時,我會提醒自己要「節制」,破壞作息只會讓隔天甚至後天的精神毀掉;而一直安排行程、做規劃但不真正開工時,我也會用一些「規劃只能花 30 分鐘噢」這類限制性的方式,防止我過度規劃、想太細,而耽誤真正重要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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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深度工作力》的作者,是學霸、也是論文超級多產的教授(電腦科學領域),他在書裡就很強調「獨處」對於生產力的重要性。

我想他所謂的「獨處」應該就是指「創作者時間」吧?

他在書中還特別打預防針,說企業裡的主管 / 執行長不適用他書裡的方式。

他說,這類人創造價值的方式並非靠「獨處時的專注力」,而是他們本質上是一部「決策機器」,透過決策、溝通等方式創造價值。

聽起來這類人滿符合「管理者時間」的形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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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在想,不知道會不有所謂的第三種模式——協作者?

可能是這樣:在做事時,每個人同時混合創作者 & 管理者的模式,然後強調「激烈的共創」而非獨自作業。但感覺就很需要很高超的討論合作能力。

但今天沒心力多想這塊惹,改天再說,嘿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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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:

Paul Graham:〈 Maker’s Schedule, Manager’s Schedule 〉: paulgraham.com/makersschedule.html